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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区看守所刑事会见辩护厉害律师 黄埔刑事律师

代码:300818680 时间:2020-09-20,17: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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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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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广州优秀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面向广东地区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被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久?刑事拘留一般是几天?下面针对这几个问题做相关解释,看完你就清楚,如果有更多刑事疑问,建议到律所与律师详细咨询。 
  被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我国规定,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一般是几天? 
  1、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2、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 
  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长为14日。 
  4、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长为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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