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新港进口再生塑胶粒清关代理公司
代码:300285675 时间:2020-07-06,16:41:59
来源:个人
价格:1000元
补充说明
南沙新港进口再生塑胶粒清关代理公司
南沙新港进口再生塑胶粒清关代理公司
2018年12月31日起,全面停止进口废塑料固体废物。此后,再生塑料因具有成本较低、污染少等特点,成为塑料原料的有效补充。据海关统计,2019年上半年再生塑料进口量235.4万吨,进口货值21.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74.7%和87.5%。
广州力行报关公司有着多年塑胶粒产品的进口清关操作案例及经营,熟悉国家有关塑胶粒进出口贸易的法律和海关相关规定,了解进口再生塑料管理要求,依法依规专业申报,将更加便利您的进出口业务效率。
进口中常见的归类和税率情况
(一)税则归类情况/南沙新港进口再生塑胶粒清关代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再生塑料按塑料原料管理,归入品目3901至3914项下。进口中常见的再生塑料主要是品目3901项下“初级形状乙烯聚合物”、品目3902项下“初级形状丙烯或其他烯烃聚合物”、品目3903项下“初级形状苯乙烯聚合物”和品目3907项下“初级形状的聚缩醛、其他聚醚及环氧树脂;初级形状的聚碳酸酯、醇酸树脂、聚烯丙基酯及其他聚酯”。
(二)税率调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品目3901至3914项下再生塑料涉及税号不同,对应不同的关税税率和增值税税率。
1.关税税率
在主要进口再生塑料品种中,进口关税惠国税率主要为6.5%,部分为2.2%、3.3%、10%、12%;7项商品有年内暂定税率,具体如下:
暂定税率
以下商品年内暂定税率为3%:
☑ 税号39011000.01项下“初级形状比重<0.94的聚乙烯(进口CIF价高于3800美元/吨)”
☑税号39012000.01项下“初级形状比重≥0.94的聚乙烯(进口CIF价高于3800美元/吨)”
☑ 税号39021000.01项下“电工级初级形状聚丙烯树脂(灰分含量不大于30PPM)”
☑ 税号39072010项下“聚四亚甲基醚二醇”
☑ 税号39074000项下“聚碳酸酯”
☑税号39077000项下“聚乳酸”
以下商品年内暂定税率为4%:
☑ 税号39073000.01项下“初级形状溴质量≥18%或进口CIF价>3800美元/吨的环氧树脂(如溶于溶剂,以纯环氧树脂折算溴的百分比含量)”
再生塑料主要原产自东南亚,除税号39011000项下的“聚乙烯,比重小于0.94”和税号39012000项下的“聚乙烯,比重在0.94及以上”两个八位税号不享受中国东盟协定关税,其他主要进口再生塑料品种均享受中国东盟协定关税。
2.增值税税率
品目3901-3914项下再生塑料增值税税率均为13%(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率由16%降到13%)。
进口申报注意事项/南沙新港进口再生塑胶粒清关代理公司
(一)清晰申报“品名”“底料来源”“是否为再生料”等要素
再生塑料与塑料原料的规范申报一样,都需要申报以下要素:品名、成分含量、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签约日期、是否为再生料等。其中,“品名”“成分含量”“单体单元”等三个申报要素是再生塑料申报的重点、难点。
品名
为区别再生塑料与塑料原料,再生塑料需要在品名中注明“再生”。例如,PET原料粒子申报品名为“PET粒子”,PET再生料则需要申报品名为“PET粒子(再生)”。
底料来源
指生产某种货品的原料由何而来,若为塑料原料,可申报为“石油”;再生料则填写生产该种再生料的原料是什么,如聚苯乙烯再生粒子申报底料来源为“电视机壳”。
是否为再生料
再生料填入“是”,原料填入“否”即可。
南沙新港进口再生塑胶粒清关代理公司
2018年12月31日起,全面停止进口废塑料固体废物。此后,再生塑料因具有成本较低、污染少等特点,成为塑料原料的有效补充。据海关统计,2019年上半年再生塑料进口量235.4万吨,进口货值21.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74.7%和87.5%。
广州力行报关公司有着多年塑胶粒产品的进口清关操作案例及经营,熟悉国家有关塑胶粒进出口贸易的法律和海关相关规定,了解进口再生塑料管理要求,依法依规专业申报,将更加便利您的进出口业务效率。
进口中常见的归类和税率情况
(一)税则归类情况/南沙新港进口再生塑胶粒清关代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再生塑料按塑料原料管理,归入品目3901至3914项下。进口中常见的再生塑料主要是品目3901项下“初级形状乙烯聚合物”、品目3902项下“初级形状丙烯或其他烯烃聚合物”、品目3903项下“初级形状苯乙烯聚合物”和品目3907项下“初级形状的聚缩醛、其他聚醚及环氧树脂;初级形状的聚碳酸酯、醇酸树脂、聚烯丙基酯及其他聚酯”。
(二)税率调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品目3901至3914项下再生塑料涉及税号不同,对应不同的关税税率和增值税税率。
1.关税税率
在主要进口再生塑料品种中,进口关税惠国税率主要为6.5%,部分为2.2%、3.3%、10%、12%;7项商品有年内暂定税率,具体如下:
暂定税率
以下商品年内暂定税率为3%:
☑ 税号39011000.01项下“初级形状比重<0.94的聚乙烯(进口CIF价高于3800美元/吨)”
☑税号39012000.01项下“初级形状比重≥0.94的聚乙烯(进口CIF价高于3800美元/吨)”
☑ 税号39021000.01项下“电工级初级形状聚丙烯树脂(灰分含量不大于30PPM)”
☑ 税号39072010项下“聚四亚甲基醚二醇”
☑ 税号39074000项下“聚碳酸酯”
☑税号39077000项下“聚乳酸”
以下商品年内暂定税率为4%:
☑ 税号39073000.01项下“初级形状溴质量≥18%或进口CIF价>3800美元/吨的环氧树脂(如溶于溶剂,以纯环氧树脂折算溴的百分比含量)”
再生塑料主要原产自东南亚,除税号39011000项下的“聚乙烯,比重小于0.94”和税号39012000项下的“聚乙烯,比重在0.94及以上”两个八位税号不享受中国东盟协定关税,其他主要进口再生塑料品种均享受中国东盟协定关税。
2.增值税税率
品目3901-3914项下再生塑料增值税税率均为13%(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率由16%降到13%)。
进口申报注意事项/南沙新港进口再生塑胶粒清关代理公司
(一)清晰申报“品名”“底料来源”“是否为再生料”等要素
再生塑料与塑料原料的规范申报一样,都需要申报以下要素:品名、成分含量、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签约日期、是否为再生料等。其中,“品名”“成分含量”“单体单元”等三个申报要素是再生塑料申报的重点、难点。
品名
为区别再生塑料与塑料原料,再生塑料需要在品名中注明“再生”。例如,PET原料粒子申报品名为“PET粒子”,PET再生料则需要申报品名为“PET粒子(再生)”。
底料来源
指生产某种货品的原料由何而来,若为塑料原料,可申报为“石油”;再生料则填写生产该种再生料的原料是什么,如聚苯乙烯再生粒子申报底料来源为“电视机壳”。
是否为再生料
再生料填入“是”,原料填入“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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