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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家暴起诉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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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允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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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戴律师,广州大型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全日制广东名校法学院校毕业,经验丰富10年经验,在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有较高造诣,办理过大量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 、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戴律师婚姻继承律师团队,专一提供婚姻纠纷、抚养权纠纷、婚姻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赠与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共有财产分割、同居析产抚养权纠纷、赡养费纠纷、共有房产分割纠纷、转继承、代位继承纠纷、婚姻继承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涉老年人财产纠纷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婚姻财产纠纷、再婚财产纠纷、黄昏恋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家庭间借贷赠与纠纷)、相关法律文书起草审核修改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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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律师为您普及婚姻家事纠纷部分相关案例:
夫妻双方因小三而打架导致其中一人受伤,是否需要赔偿?本案是属于典型的“婚内致伤,家庭暴力”案,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夫将妻打成重伤,妻被打伤后住院治疗,一切费用应由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离婚赔偿  案情:  被告人杜某与被害人刘某系夫妻,结婚数年,有一女,感情尚可。2002年8月份,杜某在某网吧上网时认识了吴女,一来二去,二人便无话不聊,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进而开始约会。2002年4月,杜某以加班的名义开始彻夜不归。刘某感到丈夫在外一定有外遇,便开始跟踪杜某。二人见面就争吵,致使夫妻关系紧张。2003年5月份的一天晚上,杜某回到家中,质问刘某是否叫人调查其与吴某之间的事,双方因此发生口角,被告人杜某将刘某身上的衣服撕烂,并拳击刘某面部,致刘某眼睛受到伤害,后经法医鉴定刘某的伤势程度为重伤。视力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此案在审理期间,被害人刘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杜某赔偿医疗费,今后继续治疗费及伤残补助费等共计5万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杜某犯故意伤害罪的定性没有异议,但对被害人刘某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刘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62条中对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的规定,被害人提出的赔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种意见:刘某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本案是属于典型的“婚内致伤,家庭暴力”案,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夫将妻打成重伤,妻被打伤后住院治疗,一切费用应由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诉讼标的即损害赔偿请求涉及到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对共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妻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生活费和医疗费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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