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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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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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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增城看守所地址:广州市增城市纺织路26号,广州市黄埔区看守所    地址:黄埔区红山一路平顶岗,越秀区看守所地址:广州市广汕三路长安路段89号,即广州往增城方向,过了长安收费站两三百米左右到。广州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广州市第二看守所位于广州增城市派潭镇白水寨大道2号 ,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成员律师在刑事理论上功底深厚,思维敏捷,庭辩技术精湛,对刑事法律有独特的敏锐理解,善于将理论和实践创造性地结合起来解决实际问题,凭借认真负责的作态度、令委托人满意的判决结果以及广泛的社会关系一直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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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案件法律知识:刑事拘留的执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检察院决定拘留的人,由检查院负责讯问、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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