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律师商铺律师定金入场费违约赔偿过户合同无效
代码:299075776 时间:2020-02-08,21: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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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8000元
补充说明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服务领域: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2.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3.购房定金纠纷、中介佣金纠纷、合同解除纠纷、合同继续履行纠纷、违约赔偿纠纷;
4.商铺、写字楼、公寓、别墅买卖纠纷;
5.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
6.售后公房买卖纠纷;
7.房屋赠与合同纠纷;
8.房地产继承、分家析产纠纷;
9.婚前房产析产确权纠纷;
10.离婚房产分割等纠纷;
11.物业管理纠纷,相邻关系纠纷;
12.商铺、公寓、写字楼、房屋租赁纠纷;
法律知识:口头承诺有录音有用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行为人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因此对于口头承诺可以认定其为有效的协议,如有录音则是加强其证明力,当然是有用的。
承诺属于诺允合同,只要其诺允事项不违反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承诺事项(权利义务)双方认可,是有效的。但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或一般常理,在承诺人不履行时,这种承诺则是无效的诺允合同。比如某女与某男产生婚外情期间,男方与女方在没有其它合同债务责任时,向女方承诺为女方买一套住房,男方不履行时女方主张权利不会得到支持。
但是在实践中,律师建议大家,对于重要的容易引起纠纷的一些事宜,采取书面协议更能规避风险。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2.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3.购房定金纠纷、中介佣金纠纷、合同解除纠纷、合同继续履行纠纷、违约赔偿纠纷;
4.商铺、写字楼、公寓、别墅买卖纠纷;
5.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
6.售后公房买卖纠纷;
7.房屋赠与合同纠纷;
8.房地产继承、分家析产纠纷;
9.婚前房产析产确权纠纷;
10.离婚房产分割等纠纷;
11.物业管理纠纷,相邻关系纠纷;
12.商铺、公寓、写字楼、房屋租赁纠纷;
法律知识:口头承诺有录音有用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行为人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因此对于口头承诺可以认定其为有效的协议,如有录音则是加强其证明力,当然是有用的。
承诺属于诺允合同,只要其诺允事项不违反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承诺事项(权利义务)双方认可,是有效的。但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或一般常理,在承诺人不履行时,这种承诺则是无效的诺允合同。比如某女与某男产生婚外情期间,男方与女方在没有其它合同债务责任时,向女方承诺为女方买一套住房,男方不履行时女方主张权利不会得到支持。
但是在实践中,律师建议大家,对于重要的容易引起纠纷的一些事宜,采取书面协议更能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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