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离婚争抚养权官司律师 【婚姻大咖】
代码:299050257 时间:2020-01-19,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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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1000元
补充说明
戴允丝律师是广州专业婚姻家庭继承律师,经验丰富10年经验,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获得很好效果,在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有较高造诣,帮助当事人成功离婚、成功分割财产、继承财产、争取抚养权等不计其数,精于谈判调解和诉讼代理,获得当事人高度认可,戴律师,您身边的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专业律师
戴律师婚姻继承律师团队,专业提供婚姻纠纷、抚养权纠纷、婚姻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赠与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共有财产分割、同居析产抚养权纠纷、赡养费纠纷、共有房产分割纠纷、转继承、代位继承纠纷、婚姻继承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涉老年人财产纠纷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婚姻财产纠纷、再婚财产纠纷、黄昏恋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家庭间借贷赠与纠纷)、相关法律文书起草审核修改等法律服务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三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陈女士与其丈夫李先生于2007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8年4月5日登记结婚,2009年11月18日生育儿子李某某。但婚后感情一般,自儿子出生后双方性格不合问题日渐暴露,双方经常吵架或冷战。因此原告陈女士委托本,请求法院准予原告和被告离婚;婚生子李某某由原告携带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李某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原告陈女士多次咨询本律师,如何确立诉讼策略,经本律师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因陈女士与被告李先生婚后共同财产分割明确,无财产争夺纠纷,因此诉讼策略直指婚生子李某某的抚养权和每个月1000元的抚养费。广州越秀区著名离婚律师
该案中,被告对于原告的其他诉请并无异议,但其要求自行抚养婚生子李某某,并在庭审中提出原告陈女士暂时无法满足“子女随母抚养”的条件,并称自身有固定住所与稳定的收入,其父母一直负责婚生子李某某的日常生活,家中更为孩子雇请专职保姆。被告一再主张其有法律规定的抚养能力,以此欲争夺抚养权,庭审中气氛一度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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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与其丈夫李先生于2007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8年4月5日登记结婚,2009年11月18日生育儿子李某某。但婚后感情一般,自儿子出生后双方性格不合问题日渐暴露,双方经常吵架或冷战。因此原告陈女士委托本,请求法院准予原告和被告离婚;婚生子李某某由原告携带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李某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原告陈女士多次咨询本律师,如何确立诉讼策略,经本律师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因陈女士与被告李先生婚后共同财产分割明确,无财产争夺纠纷,因此诉讼策略直指婚生子李某某的抚养权和每个月1000元的抚养费。广州越秀区著名离婚律师
该案中,被告对于原告的其他诉请并无异议,但其要求自行抚养婚生子李某某,并在庭审中提出原告陈女士暂时无法满足“子女随母抚养”的条件,并称自身有固定住所与稳定的收入,其父母一直负责婚生子李某某的日常生活,家中更为孩子雇请专职保姆。被告一再主张其有法律规定的抚养能力,以此欲争夺抚养权,庭审中气氛一度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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