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公司劳动纠纷律师 广州市高胜诉率劳动争议律师
代码:295847512 时间:2019-03-16,14: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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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3999元
补充说明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专业致力于从事劳动纠纷法律研究和劳动人事制度风险防控法律研究及实务操作。我们始终坚持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致力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竭尽全力服务。
【案情介绍】
林某自2014年4月起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并由公司外派至北京客户公司处工作。北京某科技公司与客户公司距离40公里。2018年6月,客户公司因资金及运营战略的问题,取消了林某所在的项目岗位,并通知北京某科技公司及林某本人,林某7月底办理客户工作交接收尾。此后北京某科技公司通知林某8月开始回公司总部报道,但林某表示家中有事需要请假,并先后两次向公司发邮件申请,需要请假至8月20日。北京某科技公司同意林某休假至8月10日,并要求自8月13日到公司总部报到。
林某收到邮件后再次向公司表示,家中有事,最快可于8月21日到岗,希望公司能够理解并批准,而公司也表示,这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及林某个人情况下,批准的休假,再多的天数也无法批准了。同时,双方也一直在沟通新的岗位及薪资待遇等问题,但一直没有明确的结论。
于是林某表示,公司如果不能明确新的岗位及薪资待遇等问题的,他是不会到公司报到,因为林某认为现在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履行条件发生客观重大变化,公司变更劳动者的岗位及工作地点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回复林某,公司可以安排新的项目与岗位,需要林某按时到公司总部报到,双方当面协商,并同时告知林某,如果未能及时到岗报到的话,属于旷工行为。
但最后林某还是没有按照公司要求按时到岗,于是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于8月17日以林某旷工、严重违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林某表示其没有到公司总部报到的原因是公司一直没有明确向其告知新的工作内容、岗位及薪资标准等劳动条件,故公司单方面要求其去总部报到是不合理的,自己的行为并未构成旷工,公司的解除是违法的,于是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仲裁委经审理后,驳回了林某的仲裁请求。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案情介绍】
林某自2014年4月起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并由公司外派至北京客户公司处工作。北京某科技公司与客户公司距离40公里。2018年6月,客户公司因资金及运营战略的问题,取消了林某所在的项目岗位,并通知北京某科技公司及林某本人,林某7月底办理客户工作交接收尾。此后北京某科技公司通知林某8月开始回公司总部报道,但林某表示家中有事需要请假,并先后两次向公司发邮件申请,需要请假至8月20日。北京某科技公司同意林某休假至8月10日,并要求自8月13日到公司总部报到。
林某收到邮件后再次向公司表示,家中有事,最快可于8月21日到岗,希望公司能够理解并批准,而公司也表示,这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及林某个人情况下,批准的休假,再多的天数也无法批准了。同时,双方也一直在沟通新的岗位及薪资待遇等问题,但一直没有明确的结论。
于是林某表示,公司如果不能明确新的岗位及薪资待遇等问题的,他是不会到公司报到,因为林某认为现在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履行条件发生客观重大变化,公司变更劳动者的岗位及工作地点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回复林某,公司可以安排新的项目与岗位,需要林某按时到公司总部报到,双方当面协商,并同时告知林某,如果未能及时到岗报到的话,属于旷工行为。
但最后林某还是没有按照公司要求按时到岗,于是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于8月17日以林某旷工、严重违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林某表示其没有到公司总部报到的原因是公司一直没有明确向其告知新的工作内容、岗位及薪资标准等劳动条件,故公司单方面要求其去总部报到是不合理的,自己的行为并未构成旷工,公司的解除是违法的,于是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仲裁委经审理后,驳回了林某的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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