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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律师

代码:294308243 时间:2018-10-23,12:21:59

来源:个人

价格:1000元

戴允丝  

zoulvshi02@163.com

微信xintinglvsuo

广东 - 广州 - 黄埔 - 黄埔 - 广州越秀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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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戴允丝律师,重点大学法院院校毕业,从事法律10年,曾获优秀律师称号。所在律师团队更是25年经验团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从业以来潜心研究法律和大量法院判例,精通法律,通晓法理,具有深厚的法学造诣和极强的司法操作经验,对当事人委托的案件认真负责,不论案件大小,都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力求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曾获优秀律师称号。
广州法律在线咨询:那么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
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
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三、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
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四、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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