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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婚内财产协议书律师,不离婚分财产协议律师

代码:293949401 时间:2018-09-18,12:17:43

来源:个人

价格:0元

陈锐娜  

522542947@qq.com

微信号:chen21070529

广东 - 广州 - 海珠 - 海珠周边 - 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地铁5号线区庄站B2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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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陈律师是广州专打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协议合法吗-

      为了充分体现婚姻行为的自主性,法律允许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关系进行约定。如果这种约定与法律规定的财产分配情况不相同,约定优先。

      夫妻双方在进行财产约定的时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禁止任何欺诈、强迫行为;(2)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3)不能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另外,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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