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 [湛江太原市昆明市切换城市] 手机上易登  

淘宝特卖  

扫一扫,免费发送至微信



从化区侮辱、诽谤案件辩护律师

代码:298048235 时间:2019-09-14,20:40:28

发送到微信

来源:个人

价格:1元

刘俊晓  

345930988@qq.com

广东 - 广州 - 东山 -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18号华以泰国际大厦6层604室

温馨提示:本信息为网友自行发布,在您核实信息前请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以免上当受骗。

补充说明

刘俊晓律师,毕业于广东知名法学院,系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任广州市经济法学会监事会副监事长。刘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经验,尤其擅长刑事、刑事辩护等方面的业务,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技能。刘律师办理的案子曾被全国知名报刊《新快报》报道过。在2013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学院“优秀学员”荣誉称号,在2014年,被广州市经济法学会聘为监事会副监事长。在2017年我所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在2018年,刘俊晓律师入选了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条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第三条  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人被追诉前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
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第七条  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内的犯罪,由其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原户籍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18号华以泰国际大厦6层604室,交通:公交车站:正骨医院  地铁:一号线农讲所站。

更多相关属性

从化区侮辱诽谤案件辩护律师的图片

免责声明:本信息为网友自行发布,易登提醒您网上信息有风险,在交易过程中请您务必保持警惕!

© ede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