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抢劫抢夺罪刑事辩护律师
代码:298019124 时间:2019-09-10,00: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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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1元
补充说明
刘俊晓律师,毕业于广东知名法学院,系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任广州市经济法学会监事会副监事长。刘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经验,尤其擅长刑事、刑事辩护等方面的业务,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技能。刘律师办理的案子曾被全国知名报刊《新快报》报道过。在2013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学院“优秀学员”荣誉称号,在2014年,被广州市经济法学会聘为监事会副监事长。在2017年我所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在2018年,刘俊晓律师入选了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暂行规定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为规范和指引律师在看守所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特制定本规定。
二、律师会见时,应当由律师事务所依法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近亲属办理委托手续,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没有上述近亲属的,也可以由其他亲属委托,但不应当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朋友或无关人员办理委托。
三、律师会见时,应当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由大庆市律师协会统一制作的专用介绍信。
2、律师本人的执业证;
3、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四、律师会见应当遵守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工作时间和作息时间规定。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18号华以泰国际大厦6层604室,交通:公交车站:正骨医院 地铁:一号线农讲所站。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暂行规定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为规范和指引律师在看守所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特制定本规定。
二、律师会见时,应当由律师事务所依法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近亲属办理委托手续,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没有上述近亲属的,也可以由其他亲属委托,但不应当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朋友或无关人员办理委托。
三、律师会见时,应当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由大庆市律师协会统一制作的专用介绍信。
2、律师本人的执业证;
3、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四、律师会见应当遵守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工作时间和作息时间规定。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18号华以泰国际大厦6层604室,交通:公交车站:正骨医院 地铁:一号线农讲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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